深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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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提升高教公共性完善弱勢協助獎勵辦法

住宿服務學習輔導獎勵金申請公告

一、依據:本公告依「國立中興大學提升高教公共弱勢學生扶助獎勵辦法」實施。

二、招募對象及人數:須具有住宿生身份,共計30人次。

三、服務地點:男/女生宿舍。

四、申請日期: 即日起至額滿為止。

五、申請資格:申請及完成時須具有學籍及住宿生資格、且在學期間並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低收入戶學生。

2.中低收入戶學生。

3.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4.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5.原住民學生。

6.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學生。

7.三代家庭第一位上大學且家庭年所得總額七十萬元以下者。

8.新住民學生。

前項第一至五款符合資格之學生,係指當學期辦理通過教育部大專校院學雜費減 免者;第七款所稱之三代家庭係指學生直系血親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第八 款所稱之新住民學生係指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且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第 三碼為「6」、「7」、「8」、「9」者。

提醒:如經審核通過發現資格不符或所提資料不實,得撤銷資格並追回獎勵金。

六、服務學習項目:

(一)宿舍活動規劃類(含新生入住規劃)

(二)課程服務類

(三)宿舍佈置、美化類

(四)宿舍環境服務類

七、申請方法:

   (一)依本公告「六、服務學習項目」擇一項目提送「住宿服務學習輔導獎勵金申請表」至男/女宿服務中心。

   (二)上述文件經男/女宿服務中心審核通過後,通知同學開始進行住宿服務學習活動。

   (三)於住宿服務學習活動完成後一個月內至本校生涯歷程檔案系統登錄後,檢附「國立中興大學住宿服務學習成果及心得回饋單」向男/女宿服務中心提出獎勵申請。

八、核發獎勵金:新臺幣壹萬元。

九、承辦單位: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男女生宿舍服務中心。

十、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男/女宿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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