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公告

最新消息

各位同學好:

為滾動修正本校「提升高教公共性就學協助獎勵辦法」,旨揭辦法業經112年10月4日第458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修正條文自即日起實施。

 

【本次修法-申請資格重要變更】

除身心障礙學生外,學生若為延長修業年限者,不得申請本計畫,爰修正辦法第二條規定:

除身心障礙學生外,延長修業年限者不得申請本獎勵。

 

說明:

  1. 有關修業年限規定,敬請參考本校學則規定:
    下載路徑:教務處-法規章則-
    L1-01國立中興大學學則
  2. 依據本校現行學則(112.6.9第101次校務會議通過)第十四條規定:各系(所、學位學程)各班別均訂有修業年限。一般學系之學士班修業年限為四年,獸醫學系學士班之修業年限為五年,進修學士班之修業年限為四至五年,各系(所、學位學程)碩士班之修業年限為一至四年,博士班則為二至七年。
  3. 有關修業年限認定問題,您可以和教務處註冊課務組查詢:04-22840212(行政大樓1樓)

參考附件:

第458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之「提升高教公共性就學協助獎勵辦法」https://www.osa.nchu.edu.tw/hesp/hesp_ds/rule_11210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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