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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350 - 生活力輔導 | 2019-08-01 | 點閱數:530
一、目的:照顧求學期間生活租屋補助,減輕生活經濟所需。
二、補助標準:因就學有校外租屋需求者,每人依實際租屋時間每月補助新台幣2000元,核實發給,每學期最高補助12000元整,最高補助
人數20人。
三、適用對象:低收入、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學生〈符合前三項身分資格通學,須完成當學期教育部大專校院學雜費減免者。〉
四、申請方式:每學期檢附有效租屋期限之租賃契約、學生證等文件,至教官室填寫申請表。
五、本〈108-1〉學期申請時間:108年8月1日至9月6日止。
教官室聯絡人:孫寶生校安老師 04-22870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