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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la - 就業力輔導 | 2020-07-03 | 點閱數:720
生發中心提醒您,學期將至,有關職能活動學習輔導獎勵金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職能活動學習輔導獎勵金每學期以申請三次為限。
二、108學年度第2學期就業職能相關活動僅限當學期申請,申請期限至109年7月31日止。
三、截止日後線上申請或補件作業將不予受理,108學年度第2學期線上未送出之申請案亦無法送出,請同學務必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四、另提醒同學,計資中心預計在109學年度停止i興雲的運作。詳細說明請參考以下的連結http://info.nchu.edu.tw/(SystemDeactivation)/
請同學將心得上傳至自己的雲端或是用本校的Google整合應用服務做為替代方案。
學務處生涯發展中心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