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於112年1月30日起開始收件至2月13日(註冊日)
公告 2023-01-30 · 曾家盈 · 就學貸款 · 點閱數:1795
- 本校興大入口-學務資訊系統-助學資訊-就貸系統 本校就貸系統操作說明
- 請於112年1月30日10:00起至2月13日17:00繳件,將本校就貸預估繳費清單及台銀對保單繳至或寄至生輔組。
※學雜費標準請參考教務處學雜費資訊專區 ※學雜費減免標準請參考生輔組學雜費減免網頁。
學生申請就學貸款之金額,以下列各費為可申請的項目:
- 學雜費:請參照註冊組公告費用
- 書籍費:3000元
- 住宿費:請參照住輔組公告金額(https://www.osa.nchu.edu.tw/osa/dorm/introduction.html)
- 校外住宿費可貸金額比照校內住宿費之最高額
- 申貸校外住宿費者,於繳交申貸文件至生輔組時,需一併繳交住宿契約影本,以配合後續審計部查帳之用。
- 學生團體保險費260元
- 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300元 (104學年度前入學者,毋須繳交)
- 生活費限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及受疫情影響學生可貸(請先至就貸系統填表,再洽生輔組辧理)。
收件時間:請於2月13日17點前繳件 (可郵寄至生輔組)
繳交申請文件:完成對保之台灣銀行就學貸款申請書第二聯、本校就學貸款預估繳費清單,共2件。
台灣銀行「線上申貸」新增加以「手機簡訊OTP核驗身分」,免收線上申貸手續費(台銀系統操作說明如附檔)
線上申貸之要求:
1.同一學程同一學校第2次以後申貸者(即本教育階段已簽借據且完成撥貸1次以上)。
2.借款人、保證人之姓名、身分證字號與戶籍地址均未變更。
3.申貸項目不必繳交證明文件(如生活費、海外研修費)。
是否已完成就貸程序請下載繳費單查詢,如金額為0,代表已完成;
若有金額,請檢閱繳費的項目有無學雜費,若無,則代表不可貸的項目(ex:宿舍水電費...),尚未繳納,請儘速繳納。
繳交地點:
生輔組(惠蓀堂二樓)04-22840224 04-2284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