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113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The educational subsidy for children of unemployed workers form Ministry of Labor

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獎助學門

大學部

申請對象

申請人須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且其子女就讀國內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學生:

  • 屬下列情形之一者:
  • 年2月7日以前失業。
  • 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114年3月7日已就業,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

三、申請人及其配偶112年度綜合所得新臺幣148萬以下(合)

四、於114年3月7日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方案)。.

申請期間

114年2月11日至3月7日止

申請方式

請詳閱附件,凡符合資格之學生請逕行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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