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1學期「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The "Tainan City Government Indigenous Student Scholarship" for the 1st semester of the 113th academic year.

113-1「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

獎助學門

大學部

申請對象

  1. 國內大專校院之在籍學生,且直系血親尊親屬之戶籍資料經本市戶政事所註記熟記事
  2. 現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之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獎助學金:
  1. 學業成績

大專校院學期成績總平均達75分以上。各科成績不得低於60分

  1. 傑出表現
  1. 參加本府或所屬機關學校辦理之平埔族群語言相關競賽活動,獲頒獎狀或領有成績優異證明文件
  2. 參加政府機關駐辦之競賽或代表我國參加競賽

申請期限

114年2月24日止

申請方式

請符合資格學生逕行向「戶籍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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