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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114年(113學年度)外交獎學金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114th Year (Academic Year 113) Foreign Affairs Scholarship

114年外交獎學金

獎助學門

大學部、研究所

申請對象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2. 全時進修生,不含在職專班、帶職帶薪進修者。
  3. 曾於上學年度修習外交、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關係、國際政治、國際經貿、國際傳播、區域研究、兩岸關係、比較政府、比較政治、外交等相關課程五門以上(五門課程中應有一門外交,倘未修讀,除外交等五門課程成績外,應檢附外語能檢定/測驗成績證明文件影本)。但選修環境保護、醫療、公共衛生、科技、能源、法律、文化等與全球化有關之課程,可抵免上開規定修讀之相關課程,最多以二門為限。
  4. 上開科目修業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
  5. 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80分以上,體育成績75分以上(無修者免計),未有任一門課程不及格,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
  6. 符合以上條件且具參與國際會議、擔任本部或非政府組織志工、青年(或外交實習生)之經驗者為優先。
  7. 近三年曾獲頒本獎學金者不得受理推薦。

校內申請截止日期

114年2月13日

申請方式

請攜帶下列資料至生輔組辦理。

  1. 申請表
  2. 112學年度成績單正本(含名次證明)
  3. 在學證明正本
  4. 自傳(內容含自我規劃及志向說明)
  5. 五千字專題報告(內容需與國際關係、外交或全球化等議題相關)
  6. 教授推薦函2
  7. 其他證明文件:如外語檢定/測驗成績證明影本、參與國際會議或擔任非政府組織志工證書影本(非必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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