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東區扶輪社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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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門 |
大學部 |
申請對象 |
1.現為公私立大專院校在校學生(不包含研究所) 2.民國111年1月1日前已設籍於七區(三重、蘆州、新莊、五股、泰山、八里、林口) 3.前學年上下學期操行成績甲等,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4.112學年度內,經學校證明未領其他獎學金者 5.公費生不得申請 6.曾得過本社獎學金者請勿再申請 7.若重複申請上述七區內之其他扶輪社獎學金,即取消獲獎資格
1.現為公私立大專院校在校學生(不包含研究所) 2.民國111年1月1日前已設籍於七區(三重、蘆州、新莊、五股、泰山、八里、林口) 3.前學年上下學期操行成績甲等,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4.112學年度內,經學校證明未領其他獎學金者 5.曾得過本社獎學金者請勿再申請 6.若重複申請上述七區內之其他扶輪社獎學金,即取消獲獎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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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間 |
114年2月28日止 |
申請方式 |
請符合資格學生逕行提出申請: 1. 申請書二份 2.在學證明文件 3. 前學年上下學期學業(含操行)成績單證明乙份。 4.當月全戶戶籍謄本。 5.低收入戶或貧戶證明或里長之家境清寒證明乙份 6.該年度未領其他獎學金之證明書 7.自傳及未來理想,限用電腦打字(800字以內) 7.文章一篇-我對扶輪社的認知,限用雷腦打字(2千字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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