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寒獎助學金及身心礙障學生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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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門 |
大學部一至三年級 |
申請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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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間 |
113年11月15日止 |
申請方式 |
請符合資格學生逕行提出申請:
清寒獎助學金:領有縣市政府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正本 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乙份
上述七點所列之文件於113.11.15日郵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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