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希望工程獎助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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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門 |
大學部、研究所 |
申請對象 |
25歲以與父或母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桃園市滿1年以上,具低收入、中低收入、特殊境遇家庭或兒少生活扶助家庭證明、家庭突遭重大變故、家長非自願性失業(如失業證明、住院或診斷證明…)等經濟困難之學生。 |
校內收件截止日期 |
113年10月25日 |
申請方式 |
請攜帶下列資料至生輔組辦理。
以下文件需一式兩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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