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獎學金Sunshine Social Welfare Foundation Scholarship

陽光基金會助學金

獎助學門

大學部、研究所

申請對象

第一類 (三擇一申請)

本人需為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之在學學生,且需符合下列申請條件之一:

學習獎學金 (112-1或112-2成績擇一)

  1. 優秀獎學金:大專、研究所其學期總平均成績需在80分(含)以上
  2. 助學金:大專、研究所其學期總平均成績需在60分(含)以上

嘉義世華工商婦女協會-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

凡特殊才藝 (文學、音樂、美術、語言、體育、科技…等) 獲112學年度個人校際以上比賽前三名(不包含校內舉辦之比賽)

升學獎學金

113學年度高中(職)錄取公、私立大學(含二專)者。

113學年度大專錄取公、私立研究所者。

第二類 (二擇一申請)

需父母一方為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之在學子女申請,且須符合下列申請條件之一

勇源-陽光子女助學金 (112-1或112-2成績擇一)

大專、研究所其學期總平均成績需在70分(含)以上。

明閱科技-陽光子女才優秀學金

凡特殊才藝 (文學、音樂、美術、語言、體育、科技…等)獲 112 學年度個人校際以上比賽前三名

申請期間

113年9月1日至10月2日止

申請方式

請詳閱附件,凡符合資格之學生請逕行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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