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祥和文教基金會獎學金SERENE Education Foundation Scholarship

祥和獎學金

獎助學門

大學部、研究所

申請對象

  1. 設籍臺中市之清寒優秀學生
  2. 112-1和112-1學期成績平均符合下列資格者:
  1. 研究生學業成績平均88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
  2. 大學生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
  1. 特殊表現獎,參加國際性(科學、創意、技能、藝術)比賽名列前茅,由各單位推薦甄選者。
  2. 家庭變故急需幫助者

申請期間

113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

申請方式

請詳閱附件,凡符合資格之學生請逕行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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