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廣東同鄉會粵籍大專學生獎助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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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門 |
大學部、研究所 |
申請對象 |
※不含在職進修、公費生、交換學生、延畢生,及享有公費者。 |
校內收件截止日期 |
113年10月24日 |
申請方式 |
請攜帶下列資料至生輔組辦理。 (一)申請書 (二)112學年度成績單 (三)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四)粵籍籍貫證明文件(僑生須提供本人或其父系直系血親之粵籍證明文件,若領有海外當地粵籍社團出具之證明亦可,陸生需提供常住人口卡影印本) (五)自傳(300字以內) (六)清寒證明(申請助學金者需繳交) (七)申請人在台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八)中華民國身分證影本(本地生需繳交) (九)本地生年滿18歲尚未成廣東同鄉會會員者,需繳交入會申請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