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法治推廣服務基金會獎學金Legal promotion services Foundation Scholarship for Department of Law

法治推廣服務獎學金

獎助學門

大學部、研究所

申請對象

1.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校院【法律系所】之在學學生

2.112學業成績總平均85分以上(每學期平均成績均應在85分以上),且操行成績在80分以上。

3.大一生及碩博一生不能使用前一年級(高三/大四/碩二)成績申請。

※同一學年未領過其他獎學金者,同時未申請其他具有排他性之獎學金者

校內收件截止日

113年10月8日(申請期間:113年9月20日起)

申請方式

請攜帶下列資料至生輔組辦理:

(一)申請書

(二)112成績單正本(交換生另須附學校出具之中文翻譯)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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