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務業總會教育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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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門 |
大學部 |
申請對象 |
1.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校院之在學學生 2.112-2學業平均成績65分以上,且無曠課及懲處紀錄。 3.家庭財務狀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遭受重大事故、家中負擔家計者因失業、失蹤或罹患重大疾病,無法工作、目前接受社福單位輔導、扶助或安置。 ※不含在職專班學生、空中大學學生、假日班之進修推廣生、碩士生及博士生。 |
校內收件截止日 |
113年9月27日 |
申請方式 |
請攜帶下列資料至生輔組辦理: (一)申請書 (二)112-2成績單正本 (三)政府機關所開立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 遇家庭證明 (四)存摺封面影本 (五)辦理學貸證明 (六)其他(足以證明需要財務協助,如導師推薦信或自述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