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晉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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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門 |
大學生 |
申請對象 |
設籍桃園市6個月以上之在學學生。前一學年學業成績達平均75分以上(身心障礙學生為65分以上。未有受記小過以上懲處之紀錄。家庭為中低或低收入戶、遇重大變故致陷入困境,求學困難者。 ※不包含延修生、軍警校、推廣教育、遠距教學、學分班。 ※未享有軍公教減免及公費補助者。 |
申請期間 |
即日起至10月7日止 |
申請方式 |
請詳閱附件,凡符合資格之學生請逕行提出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