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
獎助學門 |
大學部 |
申請對象 |
設籍南投縣6個月以上,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
已領取政府、其他民間機構或學校設立之同額以上獎學金及研究所、公費生、在職進修、延畢生、一年級上學期新生…等,不得提出申請。 |
校內收件截止日 |
113年10月2日 |
申請方式 |
請攜帶下列資料至生輔組辦理: (一)申請書 (二)112學年第2學期成績單 (三)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合父母或申請學生) (四)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五)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1年內) (六)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證明、 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以上擇一繳交) ※ 以上各項申請文件如為影本,請申請人自行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切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