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
獎助學門
大學部、碩士班
申請對象
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子女,需未享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不含在職班、公費生、延畢生)
校內收件截止日期
113年3月1日
申請方式
請攜帶下列資料至生輔組辦理。
(一)申請書
(二)天然災害災區受災家庭證明
(三)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兒少扶助證明(擇一)
(四)戶口名簿影本
(五)在學證明
(六)切結書
(七)個人印章(送交申請資料時,請攜帶個人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