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希望工程獎助學金

桃園市希望工程獎助學金

獎助學門

大學部、研究所

申請對象

25歲以下,與父或母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桃園市滿1年以上,具低收入、中低收入、特殊境遇家庭或兒少生活扶助家庭證明、家庭突遭重大變故、家長非自願性失業(如失業證明、住院或診斷證明…)等經濟困難之大學部學生。

校內收件截止日期

112年10月20日

申請方式

請攜帶下列資料至生輔組辦理。

  1. 申請書

 以下文件需一式兩份

  1. 111學年度成績單(含班級排名)
  2. 獎懲證明
  3. 學生本人金融機構帳戶封面影本
  4.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5. 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詳細記事)
  6. 自傳及特殊事蹟
  7. 家庭概況表
  8. 獎補助情形調查表(非必備,無則免附)
  9. 清寒證明文件(例如:低收入、中低收入、特殊境遇家庭或兒少生活扶助家庭證明、家庭突遭重大變故、家長證明、 住院或診斷證明…)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