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

屏東縣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

獎助學門

大學部、研究所

申請對象

設籍屏東縣六個月以上之清寒學生(不含在職專班、研究所碩博士三年級以上…等,且申請人需未享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

校內收件截止日

112年10月3日

申請方式

請攜帶下列資料至生輔組辦理:

(一)申請書

(二)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需詳細記事)

(三)低收入、中低收入戶證明、學校證明書(擇一,不含村里長清寒證明)

(四)在學證明

(五)111年第2學期成績單

(所附文件如為影本請申請人自行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切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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