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門 |
大學部、博/碩士班二年級(含)以下 |
申請對象 |
品學兼優,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或全校/全班排名前10%(符合一項即可),低收入或家境清寒之大學部及博、碩士班二年級(含)以下學生(本學期需未領其他獎學金,教育部學產低收助學金、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除外) |
校內收件截止日期 |
112年10月2日 |
申請方式 |
請攜帶下列資料至生輔組辦理。 一、申請書(含推薦表、證明文件) 二、自傳 三、111學年度成績單(含班級排名) 四、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證明、特殊境遇家庭、國稅局前一年度全戶所得證明(以上擇一)或由導師在推薦表中詳述家境清寒狀況 五、在學證明 六、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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