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門 |
大學部 |
申請對象 |
本國籍學生,不限科系,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清寒證明為必備),致無力繼續就學者(不含研究生、在職專班…等) |
校內收件截止日 |
112年10月5日 |
申請方式 |
請攜帶下列資料至生輔組辦理。 (一)申請書 (二)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 (三)低收、中低收、特境家庭或清寒證明文件 (四)若家庭遭遇重大變故,請檢附公私立醫院診斷證明或其他相關文件(非必備) (五)111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 (六)112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費用單據 (七)111學年度綜合表現證明文件:例如參與志願服務、技能檢定、才藝競賽或個人特殊事蹟等(非必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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