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門 |
大學部、研究所 |
申請對象 |
請參閱個別獎學金規定 轉學生、應屆畢業生(如研究所新生,大學非本校畢業),需回原學校申請;在職專班、公費(軍費)生、己領取其他單位獎學金者不得申請 |
校內收件截止日期 |
112年9月20日 |
申請方式 |
請攜帶下列資料至生輔組辦理。 (一)申請書(申請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獎學金,請填寫專屬之申請表) (二)在學證明 (三)111學年度成績單(於其他學年度選修體育者,需一併檢附該學年度成績單,或檢附歷年成績單) (四)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五)個別獎學金指定條件之證明文件(如清寒、身心障礙、單親…等) (非必備) (六)資訊不公開聲明書(非必備)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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