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門 |
大學部 |
申請對象 |
25歲以下家境清寒學生(低收入、中低收入、身心障礙、家庭遭逢變故或持有鄉鎮市區公所/村里長核發清寒証明書者) 不含研究生、僑生、大四應屆畢業生、夜間進修生 |
校內申請截止日 |
112年5月1日 |
申請方式 |
請攜帶下列資料至生輔組辦理: (一)申請書 (二)成績單: -大1請附111學年第1學期, -大2(含)以上請附110學年第2學期及111學年第1學期 (三)全戶戶籍謄本 (四)清寒證明:低收入證明、中低收證明、村里長證明或其他足以證明清寒之文件 (五)父或母身心障礙手冊(非必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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