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門 |
大學部、碩士班 |
申請對象 |
設籍新竹市六個月以上家境清寒之大學部及碩士班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及學分班),未享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 |
校內收件截止日 |
112年3月23日 |
申請方式 |
請攜帶下列資料至生輔組辦理: (一)申請書 (二)111學年第1學期成績單 (三)戶口名簿影本(請加蓋申請人私章) (四)清寒證明(里長證明)或由導師於申請表中核章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