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門 |
大學部 |
申請對象 |
設籍桃園市6個月以上、各區公所列冊登記低收入戶、無小過(含)以上紀錄、未享公費待遇(研究生、延畢生、公費生、在職進修生..等不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
校內收件截止日期 |
112年3月7日 |
申請方式 |
請攜帶下列資料至生輔組辦理。 (一)申請表(『導師』欄位請先送導師核章) (二)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有效期限需超過112年3月31日) (三)111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正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