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獎助學門

大學部、研究所

申請對象

設籍雲林縣6個月以上家境清寒學生(已領其他公設獎學金、在職專班學生…等不得申請)

校內收件截止日

112年3月20日

申請方式

請攜帶下列資料至生輔組辦理:

(一)申請書

  (二)111學年第1學期成績單

    (三)低收入戶證明或導師證明

 ※ 以上文件如為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由申請人簽名切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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