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興大入口啟用時間,研究生新生申請學雜費日期調整為
112年8月10日至112年8月17日止(不含例假日),或備取遞補報到後7日內。
一、申請對象:本校學生且具有下列申請資格:
(一)軍公教遺族
(二)原住民族籍學生
(三)現役軍人子女
(四)低收入戶學生
(五)中低收入戶學生
(六)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七)身心障礙學生(須每學期重新申請)
(八)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研究所在職專班學生不得申請)
二、申請方式:請至申請網頁(興大入口→各系統入口→學務資訊系統→助學資訊→學雜費減免)登錄資料並列印申請表後,於112年8月17日前(或備取遞補報到後7日內)將申請表及應繳驗證件送生輔組,亦可採掛號或快遞於申請截止日前寄達。
郵寄地址:402202 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惠蓀堂2樓生活輔導組。
三、同一學期要申請學雜費減免及就學貸款者,請先辦妥學雜費減免申請,再辦就學貸款。
四、詳情請參閱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deductions.html
五、承辦單位:生輔組(惠蓀堂2樓),聯絡電話:04-2284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