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石化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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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門 |
學士班(大三、大四)、研究所(碩二) |
申請對象 |
1.本校【化學系、化工系、化工研究所】學生。 2.112學年度專業學科成績平均及學業總平均均達80分(含)以上,且各學科皆要及格。 3.112學年度操行需80分(含)以上。 4.112學年度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其他獎學金者。 |
校內收件截止日 |
113年10月21日 |
申請方式 |
請攜帶下列資料至化學系辦辦理: 1.申請書 2.112學年度成績單正本 3.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