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
|
獎助學門 |
大學部、研究所 |
申請對象 |
設籍桃園市4個月以上原住民族學生,不含就讀研究所第三年起、在職進修班、在職專班、延長修業年限、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
|
校內收件截止日 |
113年9月23日 |
申請方式 |
請攜帶下列資料至生輔組辦理。
(一)申請書 (二)在學證明 (三)112學年第2學期成績單 (四)領據 (五)申請人或監護人之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六)中低收證明、低收入證明。若無證明者,請繳交「家庭狀況訪視表」。(申請優秀獎學金者免交此表) (七)切結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