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和何溪明優秀清寒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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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門 |
大學部 |
申請對象 |
1.土木系大學部一至四年級在學學生,具下列條件之一:
2.112-2總成績達75分以上,且德育成績甲等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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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收件 截止日期 |
113年10月12日 |
申請方式 |
請攜帶下列資料至生輔組辦理: (一)申請書(至大和機構官網填寫基本資料即可自動帶入表格附件一) (二)自評表(至大和機構官網填寫基本資料即可自動帶入表格附件二) (三)推薦書(導師及主任推薦簽核。至大和機官網下載附件三) (四)中低/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弱勢家庭或急難相關證明(例如:非失自願離職證明、失蹤證明、醫生診斷證明、身心障礙證明、在監證明….視個別家庭狀況而定) (五)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全戶影本(6個月內) (六)112學年第2學期成績單 (七)個人自傳:內容須親自書寫(至大和機官網下載附件四) (八)愛心傳承:內容須親自書寫(至大和機官網下載附件五) (九)前一學期行善記錄分享:內容須親自書寫( (至大和機官網下載附件六) (十)我的承諾:內容須親自書寫(至大和機官網下載附件七)
※大和機構官網www.da-ho.com.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