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力獎學金
獎助學門
大學部
申請對象
本國籍各院校大學部或獨立學院之學生,夫享有公費待遇、未獲其他機構獎學金超過兩萬元(含),且家庭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前一學期學業成績80分以上及操行成績75分以上,未受記過處分。
※不含研究所、進修部、推廣教育部及空中大學
申請期間
113年9月1日至9月20日止
申請方式
請詳閱附件,凡符合資格之學生請逕行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