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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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門 |
研究所、大學部 |
申請對象 |
設籍台中市4個月以上,原住民學生(已領有其他公設獎學金、進修部、在職專班…等不得申請) 獎學金項目:清寒學生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 |
校內收件截止日期 |
112年9月20日 |
申請方式 |
請攜帶下列資料至生輔組辦理: (一)申請書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四)111學年第2學期成績單 (五)切結書 (六)領據 (七)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八)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家庭狀況訪視表(擇一,申請「優秀學生獎學金」者免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