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對象為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曾在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合約醫院接受心臟導管治療或外科手術治療的心臟病童,詳細獎助申請資訊請參閱附件資料,符合資格者請於112年9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逕行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