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門 |
大學部、研究所 |
申請對象 |
設籍彰化縣六個月以上家境清寒、未享有政府其他獎學金之優秀學生 |
校內申請截止日 |
112年3月9日 |
申請方式 |
請攜帶下列資料至生輔組辦理: (一)申請書 (二)在學證明 (三)111學年第1學期成績單 (四)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1個月內) (五)符合獎助要點第二點各款資格之書面證明:
※ 以上文件如為影本,請申請人簽名並加註「與正本相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