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對象為家庭經濟困難、積極參與公益/技能檢定/才藝競賽、具特殊身心症狀仍積極求學之中華民國籍且未滿25歲之在學學生,詳細獎助申請資訊請參閱附件資料,符合資格者請於112年3月19日前,逕行向戶籍所在地之家扶中心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