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本年8月28日國健教字第1120760904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檢送該署修正後旨揭計畫1份,請併依本部本年7月14日臺教綜(五)字第1120069671號函(諒悉)說明,持續運用多元管道宣傳周知,並鼓勵學生踴躍參加。
三、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窗口李小姐,電話:(04)7000620,電子郵件:398272@cch.org.tw。
四、請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轉知轄屬學校。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本年8月28日國健教字第1120760904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檢送該署修正後旨揭計畫1份,請併依本部本年7月14日臺教綜(五)字第1120069671號函(諒悉)說明,持續運用多元管道宣傳周知,並鼓勵學生踴躍參加。
三、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窗口李小姐,電話:(04)7000620,電子郵件:398272@cch.org.tw。
四、請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轉知轄屬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