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 學務處健康及諮商中心徵專任心理師1名
一、職位:契約進用職員-專任心理師1名
二、工作內容:
- 依學生輔導法執行發展性、介入性及處遇性輔導工作。
- 外籍生個管及外籍生業務推動。
- 辦理中心各項行政業務與主管交辦事項。
三、聘用日期: 一年一聘,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間若無法勝任,本單位得以提早解聘。聘僱期限屆
滿,得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續聘。
四、資格條件:
- 國內外諮商輔導、心理、社工、教育等相關系所碩士畢業。
- 具諮商或臨床心理師證照。
- 有工作熱忱、活動規劃能力,能發揮熱情於輔導工作者。
- 具外語溝通能力。
五、人力需求:以須具外語溝通能力且可配合夜間上班(上班時段:周一至周五12:30-21:00)者尤佳。
若僅具外語溝通能力者(上班時段:周一至周五08:00-17:00)。
六、待遇:薪資依本校諮商心理師待遇支給表支給(第一級47,510元)。
七、公告期間:即日起至111年12月30日(星期五)。
八、應徵方式,請檢附以下資料:
- 履歷(需貼照片,內容含專長、工作經驗、工作抱負與期待)。
- 自傳。
-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 檢附具外語能力之相關資料。
- 其他有益審查資料,如相關專業證照、工作經驗等。
- 請另下載附件「應徵人員基本資料」doc電子檔,填妥後email至yuju26@dragon.nchu.edu.tw,主旨:應聘人員基本資料-○○○(您的姓名)。
九、意者請檢附上述資料,以A4規格裝訂,於111年12月30日(星期五)前將應備文件送達或寄達(郵寄以郵戳為憑)國立中興大學學務處健康及諮商中心收(402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惠蓀堂4樓),信封請註明『應徵專任心理師』。
十、評審項目:
- 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資格不符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 評審項目:書面審查、諮商演練、面試。
- 本案列候補人員2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 聯絡人:林育如,04-22840241*30。
- 如有未盡事宜,請連結查閱本校人事室「國立中興大學契約進用職員管理要點」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