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意辦理辦理112學年第二學期退宿者,敬請於112年12月31日前繳交第二學期退宿申請表,以免產生相關扣繳費用。
二、寒宿結束為113年1月31日下午5:00前,申請第二學期退宿者須於寒宿結束日前完成離宿手續(包含寢室清潔檢查與財產清點;個人物品未搬離者視同廢棄物處理),並退還宿舍鑰匙。
三、第二學期退宿申請表敬請至住輔組/表格下載,填具完成後繳交至興大二村服務中心。
四、如有任何問題,逕洽興大二村服務中心。
五、詳情請參閱附檔
一、有意辦理辦理112學年第二學期退宿者,敬請於112年12月31日前繳交第二學期退宿申請表,以免產生相關扣繳費用。
二、寒宿結束為113年1月31日下午5:00前,申請第二學期退宿者須於寒宿結束日前完成離宿手續(包含寢室清潔檢查與財產清點;個人物品未搬離者視同廢棄物處理),並退還宿舍鑰匙。
三、第二學期退宿申請表敬請至住輔組/表格下載,填具完成後繳交至興大二村服務中心。
四、如有任何問題,逕洽興大二村服務中心。
五、詳情請參閱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