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特殊生床位申請公告Application for Students with Special Needs

一、申請時間:自 5 月 1 日(三)09:00 起受理收件。
二、特殊生係為保障床位,其床位皆由服務中心統籌分配;若申請通過並經本人確認簽名者,即視為已申請113學年度床位(上下學期),並不
得再申請一般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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