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部門實習】農業部臺中區農業改良場本(113)年度暑期學生實習(請於113年4月11日(四)前繳交,謝謝)

主旨:農業部臺中區農業改良場本(113)年度暑期學生實習事宜,貴校如有薦送學生實習需求,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場接受各大學院校學生實習管理要點規定,薦送學校應於實習2個月前函送推薦學生名冊及相關資料。
二、為辦理各校學生申請本場實習之名額分配及指導人員之安排等事宜,請於本年4月19日前函送「大學院校申請實習學生名冊」,實習期間至少1個月至多2個月。本場將俟整體規劃考量後,另案函復。
三、檢送本場「接受各大學院校學生實習管理要點」、「學生實習告知書」、「大學院校申請實習學生名冊」及「本場實習名額分配表」各1份。
四、本場於實習期間無提供住宿、生活津貼、膳食及意外險與醫療險,附予敘明。

***請本校有意願之同學於113年4月11日(四)前-逾時不候,將個人學習實習育告書及有利資料彙整成一份,以電子檔案繳交寄給承辦人楊小姐chy0911@nchu.edu.tw,如有特殊原因歡迎來電告知詢問,謝謝***

***請本校有意願之同學於113年4月11日(四)前-逾時不候,將個人學習實習育告書及有利資料彙整成一份,以電子檔案繳交寄給承辦人楊小姐chy0911@nchu.edu.tw,如有特殊原因歡迎來電告知詢問,謝謝***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