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2)年暑期實習申請事宜,詳如說明,請惠予協助廣為宣導。

主旨:有關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2)年暑期實習申請事宜,詳如說明,請惠予協助廣為宣導。

說明:

一、為培育推動都市更新、管理社會住宅之人才,提供大專院校在學學生於暑假期間實務實習之機會。
二、本中心112年度暑期實習生名額共計9名(詳如112年暑期實習名額需求一覽表),實習期間為112年7月1日至112年8月31日止,不提供膳食、住宿、交通及任何補助或津貼,惟實習期間,提供意外險保險。
三、暑期實習受理期間自112年6月1日至6月10日止,有意願之學生檢具申請資料文件,寄送至本中心(以郵戳為憑),經本中心審核同意後,通知錄取之學生至本中心實習。
四、暑期實習生申請方式概述如下:
(一)實習生申請表(含自傳、實習計畫及實習目標,詳附件1),
(二)學經歷證明文件(在學證明文件或含有當期學年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詳附件2)。
(三)個人資料授權/取得使用同意書(詳附件3)。
五、檢送112年暑期實習名額需求一覽表、實習生申請相關表件,敬請貴校協助廣為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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