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及就業訊息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114年度獎學就業計畫」甄選訊息Taiwan International Ports Corporation – 2025 Scholarship and Employment Program Recruitment Information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114 年度獎學就業計畫

目的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為積極培育優秀在學青年與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提供獎學金與專業實習培訓機會,期能厚植青年人才競爭力,拓展與職場優先接軌的第一哩路。

 

對象

就讀於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學(以下均含四技、二技 等院校)三年級在學學生,且非屬在職進修或就讀專班者,大學畢業後志願前來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服務。 

 

申請資格

  • 大學三年級第1學期操行成績達80分(或 A-)以上,且學業成績平均達70 分(或 B-)以上或名次在班級排名前50%者。曾參加各該校辦理與國外或大陸之大學交換學生計畫者,學期成績應經原學校承認並取得換算成績 (以下成績同),始予採計。
  • 畢業後除義務役之兵役外,無其他兵役服務義務,且不得選服研發替代 役或轉服志願役。
  • 未受領其他畢業後服務義務之獎學金者。
  • 大學期間未受學校記過以上處分者。
  • 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或兼具外國國籍。 (2)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3)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4)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 畢。但受緩刑宣告,不在此限。 (5)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 (6)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7)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 (8)本計畫所須之各項證明文件有不符、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 (9)法令規定不得進用之情形。

 

報名方式及應備文件 

1.報名方式 

  • 申請人應填妥報名表,並檢附各項應備文件影本,於指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辦理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申請人請務必詳閱計畫內容,報名資料一經寄送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
  • 申請人寄出表件前自行確認應繳表件是否齊全,本公司不另行通知補齊表件。若有補件資料亦以報名截止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接受補件。

 2.應備文件 

  •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
  • 大學三年級第1學期成績單:須載明學業成績、操行成績;另檢附學校出 具名次在班上前50%以內之證明文件。
  • 在學期間獎懲紀錄文件。
  • 自傳。
  • 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年滿18歲者無須檢附)。
  • 外語能力證明文件(非必備文件,此為加分項目,至多採計1項):於報名截止日前5年內,取得「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英語檢測標準對照表」或「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除英語之外其他語言檢測標準對照表」各類外語檢定資格者,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資格者,筆試總成績加5%。
  • 其他(包含專業證照、作品集、得獎紀錄等專業表現相關證明文件)。 

未依指定期限完成報名、報名資料提供不全或經審查不通過者,均視為未完成報名,不得參加甄選。 

報名時繳交之資料,經審核後不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報到時須繳驗之 正本請自行留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