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113學年度補助大專校院原住民族知識研究及教學活動計畫(原住民專班課程及通識課程)」

一、原住民族委員會為協助大專校院設立之原住民族相關院、所、系、科、學位學程或專班辦理民族教育課程,加強原住民族知識課程資源、提升研究及教學品質,並鼓勵通識教育中心辦理全校性原住民族知識教育相關之通識課程,訂定旨揭計畫。
二、旨揭計畫摘要如下:
(一)實施期程:113年9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止。
(二)補助對象:經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原住民族相關院、所、系、科、學位學程或專班之國內各公私立大專校院。
(三)補助額度:
1、原住民專班課程:每校最高補助新臺幣(以下同)20萬元整。已獲本會補助整合型計畫者,不得申請該課程。
2、通識課程:規劃2學分以上課程,每校最高補助20萬元。
(四)審核作業:由原住民族委員會邀集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進行書面審查,總平均分數達80分者,始得列為補助對象。
(五)經費請撥及核銷:113學年度結束後1個月內,檢送領據及成果報告書1式3份及電子檔光碟1份、補助經費分攤表及經費結報明細表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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