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113年度原住民族青年暑期工讀計畫」

說明: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2年12月7日原民社字第1120061205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係為強化原住民族青年學生職能開發,持續推動職場體驗計畫,使其瞭解職場生態,增加工作經歷,透過參與原住民族公共事務,促進職涯發展,激發未來返鄉就業或創業意願。
三、請依據旨揭計畫書用人單位條件資格,於本(113)年1月31日前將檢送「工讀職缺提報表」【計畫書附件1】及相關佐證文件,如設立許可證明、組織章程、原住民族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勞保繳費單或投保清冊影本等各項得驗證其為合法用人單位之相關文件(用人單位屬社會公益者,需配合社會福利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用人單位需組織營運健全且為「勞工保險投保單位」,並依法辦理投保),函報本會提出申請,逾時將不受理。
四、計畫書可至「原住民族委員會全球資訊網-業務專區-各處業務-社會福利-就業服務」(http://www.cip.gov.tw),或至原JOB原住民族人力資源網(http://iwork.cip.gov.tw)查詢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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