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112年度(偏遠地區)專業輔導人員第四次甄選簡章

※應甄資格:

一、社工師督導:

1. 具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

2. 具有碩士學位及相關專業資格,並從事學校輔導或兒童及少年之諮商、社會工作實務工作二年以上。

3. 具有學士學位及相關專業資格,並從事學校輔導或兒童及少年之諮商、社會工作實務工作四年以上。

4. 曾接受社會工作者專業學術團體或訓練機構所開設系列社工督導理論與實務培訓課程者優先錄用。

5. 工作年資之採計,以服務於公立機關(構)、公私立學校、醫療機構與政府立案之社會福利機構或團體,並專任從事學校輔導或兒童及少年之諮商、社會工作年資為限。

二、諮商心理師及社會工作師:

1. 具有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證照者或具有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應考資格者。

2. 具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或是具有社工師應考資格者。

3. 上開專業輔導人員具備下列資格者優先錄用:

●具有碩士學位及相關專業資格,並從事學校輔導或兒童及少年之諮商、社會工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

●具學士學位及相關專業資格,並從事學校輔導或兒童及少年之諮商、社會工作實務工作二年以上。

 

※甄選員額:社工師督導1名、心理師3名、社工師2名。

※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

※請先前往本次甄選報名網站登記報名:https://forms.gle/GQAHnEhCNGkexGuC7

※實體報名表件請另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甄選書面資料請郵寄至「臺東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包恩馨小姐收」(收件地址:臺東縣臺東市中華路一段719巷51號)

※有關甄選內容如詳如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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